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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务公开

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
时间:网站:广西师范大学函授站

根据《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八条要求,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,拟对吕玲等9741名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(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)未能完成学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予以退学处理。现将名单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60天,时间从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3月5日。

学生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公告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。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,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。(联系人:李老师,地址: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,邮政编码:541004)。

        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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