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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取消叶晓晴等1501人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助学资格的公示
时间:网站:广西师范大学函授站
根据《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》(师政财经〔2021〕10 号)精神,我院对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衔接、网络助学学生的学费缴纳情况进行了清理,并将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各衔接学校和365网络助学平台。经各衔接学校和365网络助学平台认真核对,确定叶晓晴等1501名因种种原因已放弃继续报读自考专本衔接、网络助学。经研究,现决定取消叶晓晴等1501人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衔接或网络助学学生的资格,现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7天,时间从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元月2日止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向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(继续教育学院209办公室)反映。